全市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
为防止或减少雷击事故和升放气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于10月23日至11月3日在全市气象部门开展2023年下半年全市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按照《自治区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印发广西气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桂气法函〔2021〕8号,见附件1)执行。
二、检查要求
(一)统一思想再部署
各级气象部门要认真落实3月16日召开的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组织落实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监管“十条举措”,持续落实好升放气球安全“七个严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2〕88号)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各级气象部门要根据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做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登录全国防雷减灾管理综合平台。同时积极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按照《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界定规范》(QX/T 623-2021,见附件2)动态更新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录库,清理已关停注销的企业信息,确保全国防雷减灾管理综合平台、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广西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云平台数据一致。
(三)多措并举实施精准监管
结合《自治区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进一步抓好当前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气法函〔2023〕4号)要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协同等各种有效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主动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惩戒。同时执法人员要强化指导服务,坚持企业“心服”胜于“口服”,持续跟踪企业隐患整改,对企业遇到的难题及时邀请专家开展现场指导服务。
(四)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各级气象部门要进一步推广应用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广西气象部门防雷监管云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要善于使用“大数据”,提升检查“精度”,推动“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同时要提升检查“温度”,通过发放普法手册、以案释法、专家服务等形式开展普法,进一步提升企业法治意识。
三、其他事宜
(一)各县气象局根据《自治区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雷电灾害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桂气法函〔2023〕12号,见附件3)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分类管理,对存在隐患问题的企业、单位跟踪到底,督促其做好隐患整改工作,直至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至市局法规科气政邮邮箱。
(二)请各县局及时将执法情况录入全国防雷减灾管理综合平台和广西“互联网+监管”平台,并统一填写防雷与升放气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见附件4),于检查完成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将情况表报送至市局法规科气政邮邮箱。
(三)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自治区气象局将对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县局尽早安排,具体抽查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黎大美,联系电话:0774-5222610。
附件:1.自治区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印发广西气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
2.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界定规范
3.自治区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雷电灾害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4.XX县气象局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样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