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为做好我市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尾工作,根据《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桂气办发〔2022〕2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21日至3月31日。
二、检查对象及范围
市局和各县气象局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辖区内全部易燃易爆场所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各县局可根据自身工作安排情况适当提高抽查比例。
三、检查内容
按照《广西气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桂气法函〔2021〕8号)执行。
四、检查要求
(一)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全市各级气象部门要做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建立好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监管。同时要认真总结,把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上升到制度落实和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做到标本兼治,努力建立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及时更新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信息
积极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根据“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意见》(桂政发〔2016〕71号)及时更新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库,清理已关停注销的企业信息,确保全国防雷减灾管理综合平台、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广西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云平台数据一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全国防雷减灾管理综合平台账号注册登录和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三)持续深化专项检查力度
根据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继续深入开展防雷与升放气球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同时结合《自治区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开展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的通知》(桂气法函〔2022〕6号)要求,对重点地区安全生产情况强化检查力度,对重点企业和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暗访检查和随机抽查。
(四)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各级气象部门要积极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并落实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管理经常性工作机制。同时要全面推广应用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广西气象部门防雷监管云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开展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实现监管方式向智能化、精准化转变,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早预警防范,推动“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进一步提升防雷安全监管效能。
五、其他事宜
(一)全市各级气象部门要对存在隐患问题的企业、单位跟踪到底,督促其做好隐患整改工作,4月起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三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市局办公室气政邮信箱,直至整改完毕。
(二)请各县局局统一填写《2022年全市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表》(见附件)后于3月31日(星期四)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市局办公室气政邮信箱。
(三)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协调好专项执法检查各项事宜。
联系人:黎大美,联系电话:0774-5222389。
附件:2022年全市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