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气象局,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各有关检测项目业主单位: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关于2021年度全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桂气发〔2022〕7号)要求,12家质量考核不合格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详见附件)已按照质量管理要求撤回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并按相关标准完成整改。

特此通报。


  附件:2021年度全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整改情况 (1).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