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所列数据为玉林市气象部门年度统计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网站”(http://gx.cma.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林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169号,邮编:537000,联系电话:0775-2682488;电子邮箱:ylsqx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情况
2023年,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落实上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要求,提供详实、准确的气象信息,继续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由玉林市气象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各单位信息公开责任,按要求及时更新完善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及广西数字一体化平台、玉林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等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围绕玉林气象部门重点工作,积极做好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手机短信、气象大喇叭等渠道,发布各类气象信息,扩大信息受众群体覆盖面及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交流互动等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继续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情况进行不定期清查,目前信息公开内容均不涉及以上信息。
年内主动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共282条,召开新闻通气会3场,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短信、气象大喇叭等发布各类气象信息9000多条(次)。
未收到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
网站互动交流情况:收到来自陆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件1件,已及时答复反馈。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运行情况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网站发布,年内按要求及时在网站内的玉林子站公开机构职能、人事信息、工作动态、政务信息、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天气信息等内容,运行情况良好。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本年度印发《玉林气象部门气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对信息内容发布执行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休眠”、“僵尸”账号的存在,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掌握不够透彻: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二是主动公开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有待增强:如部分信息发布仍不够及时、精准,“三审三校”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2024年,本部门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本局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加大执行力度,落实责任到人。
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应主动公开的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要及时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应。多渠道、多形式扩大知悉范围,提高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性。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相关培训,切实提高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开工作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