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气象局气象信息服务中心:

根据《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7号发布,中国气象局令第35号修订)的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21年11月15日对你中心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行业标准《气象信息服务监督检查规范》(QX/T375-2017,见附件)的相关要求。

二、抽查时间

2021年11月15日

三、相关要求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请根据行业标准《气象信息服务监督检查规范》(QX/T375-2017)规定的检查内容逐一准备相应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需要在场的人员

1.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缺席应委托相关工作负责人。

2.涉及抽查内容的具体工作人员。

(三)请你单位给予配合和支持,拒绝接受检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检查人员名单


附件:

QXT 375—2017  气象信息服务监督检查规范.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