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24日,河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赴宜州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等6个县(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河池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勇刚随同参与检查。


执法检查汇报会现场

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及随机抽查等方式紧紧围绕《气象法》内容逐条进行。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听取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发改、住建、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气象等部门的汇报,并到各县(区)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标准作业站等进行实地调研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河池贯彻实施《气象法》情况,通过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气象法》的全面有效实施,进一步推动河池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及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文/黄兰兰 图/毛宜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