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记者从国家气候中心获悉,《广西平南县“中国气候宜居县”评估报告》《广西柳城县“中国气候宜居县”评估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经评审,平南县、柳城县宜居气候禀赋优越,气候宜居评价指标优良率高。气候环境符合国家气候标志相关评价标准,被授予“中国气候宜居县”国家气候标志。这也是继恭城瑶族自治县、桂平市、东兰县后,广西又新增的两个“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

“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评价工作是对区域气候资源及与之相关联的生态环境的宜居性等进行科学权威评估,旨在充分挖掘并发挥地方气候资源优势,打造国家级气候宜居品牌,助推美丽中国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气象部门服务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目前,包括广西在内,全国共有18个地区获得“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称号。

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申报基本条件包括:一是本区气候及与之相关联的生态环境等条件总体适宜人类居住,其适宜性具有全年和长期特征。二是水资源丰富;大气环境条件较好,空气质量优良;植被覆盖率较高,类型多样。三是具有不少于一项的特色气候或自然景观。四是气候风险总体较轻。五是近两年内没有生态环境重大负面事件发生。

近年来,广西气象部门充分挖掘和利用气象旅游资源,推动气象与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助力广西各地区成功创建“中国天然氧吧”“中国避寒宜居地”“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等国家气候标志系列品牌12个,有力带动当地旅游产业发展。(文/宋彬 黄姿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