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中央文明委通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名单,桂林市气象局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为每三年进行一次评审(复查),桂林市气象局于2011年首次获评为第三届“全国文明单位”,此次再次通过复查,实现“连选连任”。

多年来,桂林市气象局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将文明单位创建纳入桂林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组织机构和制度规划,以加强党建“红色引擎”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服务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有机融合,不断丰富创建形式,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文/刘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