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平果市气象局获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年来,平果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找准定位和发展目标,推动党建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同频共振,把民族团结融入职能、科普、文化、民生、科研等工作,充分发挥在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科研成果转化、农业气象服务上的技术优势,倾力服务保障民生,增强公众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形成各族群众同心共建共享气象高质量发展成果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平果市气象局将持续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切实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作用,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气象力量。(文/杨婼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