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根据中国气象局令第41号修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中气规发〔202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桂气规〔2021〕2号)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单位报送年度报告情况
(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认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中,应报送年度报告的单位53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单位52家,其中,广西德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逾期报送年度报告。
(二)在广西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的区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中,应报送年度报告的单位38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单位27家,截止目前,尚未报送年度报告的单位11家(详见附件:未报送年度报告的单位名录)。
二、存在问题
经审查,年度报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基本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人数、检测项目总数等基础信息前后不一致或漏填。
(二)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信息: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不符合相应资质要求,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不符合要求,工作时间和在本单位购买社保时段不一致。
(三)专用设备信息:漏填专用设备某项信息,专用设备数量未达到相应资质要求,主要性能描述未填写或者填写不正确,专用设备检定校准情况填写不正确。
(四)检测项目统计信息:错填或漏填某项信息。
三、整改要求
请尚未报送年度报告的区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限于2026年7月30日前按相关要求报送,逾期未报送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撤销该单位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信息登记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
2026 年 7 月 23 日
附件:
未报送年度报告的单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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