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中气规发〔202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桂气规〔2021〕2号),我局于2022年4月8日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关于报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现将年度报告报送和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报送情况

在本自治区气象局认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需报送年度报告的76家,按规定时间报送的有75家,广西公路检测有限公司在上报系统重新开放延迟至8月底后,于8月17日报送。在本自治区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的区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需报送年度报告的有26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有14家,其中,完全按要求通过网络平台和纸质报送的有7家,以下12家单位未报送:江苏华云防雷检测有限公司、河北德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盐城市防雷设施检测有限公司、广东普天防雷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春雷检测有限公司、吉林省德乾防雷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南源雷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辽宁军科防雷技术有限公司、吉林鑫晟防雷检测有限公司、江西爱劳电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甘肃诚邦防雷检测有限公司、江西科安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二、存在问题

经审查,年度报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基本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人数和检测项目总数等基础信息前后矛盾或漏填,漏报年度检测工作综述;

(二)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工作时间和在本单位购买社保时段矛盾,在本单位购买社保时段未填写完整;

(三)仪器设备信息:漏填专用设备信息,专用仪器设备数量未达到相应资质要求,主要性能描述未填写或者填写不正确,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情况填写不正确;

(四)检测项目信息:检测项目统计信息输入错漏。

三、整改要求

年度报告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按照审核意见补齐补正,于2022年8月底前重新报送。未报送年度报告的江苏华云防雷检测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务必在2022年8月底前报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