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气象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编制了1、开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需申请人提交的防雷产品安装记录和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书;2、开展除电力、通信以外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需要申请人提交的技术职称证书;3、开展除电力、通信以外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需要申请人提交的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三项材料的承诺书,现予以公布。申请单位在办理以上事项时可根据需要下载填写后提交。

承诺书(防雷产品).doc

承诺书(技术职称证书).doc

承诺书(产权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