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气象局是实行中国气象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在中国气象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全区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条例》及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自治区气象局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3)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进行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组织管理全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参与自治区重大自然灾害及公共安全应急方案的实施。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列入2019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气象部门包括以下两部分:
(1)自治区气象局本级的财务单位,包括自治区气象局机关、自治区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自治区气象台、自治区气候中心、自治区气象技术装备中心、自治区气象培训中心、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自治区气象信息中心、自治区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2)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下设办公室、业务科、保障科、管理科。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8,313.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97.23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801.48万元,下降17.8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196.2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 1813.65万元,下降18.12%,主要原因是“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资金”项目补助市县额度增加,本级经费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99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
3.其他收入1.9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利息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 1.67万元,下降46.26%,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账户资金总额减少,利息收入随之减少。
4.上年结转和结余16.7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为课题结转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课题结转资金减少。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8,313.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224.20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801.48万元,下降17.8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100.2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及津补贴的发放,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的办公费、水电费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气象业务系统正常运行发生的维持费用,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919.37万元,下降19.16%,主要原因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资金”项目补助市县额度增加,本级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2万元,为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本年度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和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0.31%,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增加,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018年度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按要求完成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算,支出金额包含部分以前年度清算期的金额,因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19年支出大。
3.卫生健康支出10.50万元,主要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96万元,下降21.99%,主要原因为人员结构调整,导致工资总额下降,计提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8.0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减少2.31万元,下降11.37 %,主要原因为人员结构调整,导致工资总额下降,计提缴纳职工公积金支出减少。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监测单位预警设施设备修复。
6.结余分配89.75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2018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本年增长的原因为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上级补助收入仍有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96.2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813.65万元,下降18.12%。其中:基本支出325.68万元,项目支出7,870.61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88.49万元,支出决算为8,19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8.24万元,支出决算为4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5%。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万元。差异主要为调增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开支1.18万元,调减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为7,611.75万元,支出决算为8,07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5%。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01.23万元,气象事业机构支出3394.76万元,气象服务支出4276.38万元。差异主要为行政运行支出增加401.23万元,年中追加2018年度机关奖励性绩效差额部分;气象事业机构支出减少17.55万元,压减气象事务管理及运行保障经费、会议费等;气象服务支出增加76.94万元,年中追加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维护费80.00万元,压减气象专项业务工作经费3.06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差异主要为增加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用于防汛监测单位预警设施设备修复。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5.6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4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1%,差异为年中调减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0 %,差异为年中调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6 %,差异为退休费支出增加。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4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1.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6.4万元减少15.00万元,降低56.8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8万元,降低30.40%,主要原因为继续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费用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4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0.40万元,平均每辆1.4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次,人次88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2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77万元,降低20.20%。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开支,比2018年减少2.41万元,降低3.7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厉行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开支,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8.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4.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8.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5.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8.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5.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8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103.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25%。
组织对下属单位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0万元。由自治区财政厅绩效评价工作组进驻我单位对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基本合理,项目绩效评价及时、客观、公正,项目能达到预期的总体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治区气象局本级 “气象事务管理及运行保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政策性津贴补贴”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气象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广西智能化雷电预警服务平台仍处于测试阶段,二是对区直驻邕重点公共单位年度安全检测和专项雷电预警信息发布,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未采取第三方测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执行的过程管理,二是加强满意度调查的覆盖面。“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6.68分,主要原因:一是广西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建设因项目选址原因导致完成时间稍晚于原预计时间,二是开发的相关数据应用分析软件仍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以切实提高北部湾港口的海洋气象服务能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依据项目实施及目标制定详细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工作,对项目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定期检查,保障项目按计划完成,二是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气象观测数据的统一管理、共享及应用服务。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人工影响天气项目”自评得分97.5分,主要问题及原因为飞机增雨作业的均次成本略高于年初设置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根据环境变化对绩效目标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评价水平,充分体现单位履职效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另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