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推行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后补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37号)精神,现将涉及自治区气象局的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后补事项及要求通告如下:
一、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审批
容缺材料名称:事业单位、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容缺后补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二、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容缺材料名称:设计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设计人员身份证号码。
容缺后补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三、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缺材料名称: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2.施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施工人员身份证号码。
容缺后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