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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2月1日 2021年2月1日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中国气象局令第39号《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知识问答

1.问:什么是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

答: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部门规章外,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2.问: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一)保证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统一;

(三)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公开、公众参与;

(五)坚持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

3.问: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哪些内容?

答: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不得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不得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4.问:哪些气象主管机构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

答: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

5.问:是否可以部门内设机构、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等名义制发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

答:不可以。

6.问: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名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可以称“办法”“规定”“规程”“细则”和“规则”等名称,不得称“法”或者“条例”。、

7.问: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期限是多少日?

答:一般不少于十五日。

8.问:未经合法性审核的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可以提交本级气象主管机构审议吗?

答:不可以。

9.问: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应当由什么机构负责?

答:合法性审核应当由气象主管机构中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负责。

(一)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对本级制定的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二)地(市)级气象主管机构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对本级和下级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10.问:起草机构在形成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后,应当由本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办公机构审核后再进行合法性审核。起草机构应当向办公机构提交什么材料?

答:(一)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送审稿;

(二)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说明(包括制定依据、必要性与可行性、需要解决的问题、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起草过程、所采取措施预期效果和影响的评估论证结论、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等内容);

(三)其他有关材料。

11.问:经办公机构审核,符合要求的,办公机构出具审核意见并转送合法性审核机构进行审核,合法性审核内容包括哪些?

答:合法性审核内容包括:

(一)制定主体是否合法;

(二)是否超越气象主管机构的法定职权;

(三)内容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

(四)是否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

(五)是否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

(六)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情形;

(七)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增加本单位权力或者减少本单位法定职责的情形;

(八)是否违反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12.问:合法性审核机构审核时限是几日?

答:除为了预防、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或者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和决定需要立即制定实施规范性文件等外,合法性审核机构应当自收到送审稿之日起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13. 问: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由谁审议,通过后由谁签发?

答: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由本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办公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14.问: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向谁备案?

答: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自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报送备案,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