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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14日 2016年12月14日 | 文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成立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雷中心:
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防雷机构编制和人员调整的指导意见》(气发〔2016〕20号),经研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雷中心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牌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主要职责:承担气象灾害调查鉴定、气象灾害隐患整治督查、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承担雷电灾害风险区划及防护等级划分,区域性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承担防雷减灾组织管理、防雷行政审批管理、防雷减灾服务市场监管等防雷减灾管理技术支撑;承担雷电产品制作,雷电专业预警,防雷专业专项服务;承担防雷减灾科普宣传,雷电灾害防御科学研究等。
增挂牌子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雷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机构规格、人员编制结构等维持不变。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