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南宁市气象局是南宁市人民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承担全区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区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承担全区气象观测、气象预报预测、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等业务工作。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气象部门实行部门与地方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二、部门领导
杨宝回 党组书记 局长
马艺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覃媛茜 党组成员 副局长
三、所属机构
办公室、业务科、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财务核算中心、气象台、科技服务中心、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高空探测站、地面观测站、生态与农业气象观测站、雷达站、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重点办、天高防雷中心、邕宁区局气象局、武鸣区气象局、宾阳县气象局、马山县气象局、上林县气象局、隆安县气象局、横县气象局。
四、联系电话
0771-5672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