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全区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2、审核全区重要气象建设项目的立项和方案; 3、负责协调以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为基础的气象公共财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指导全区地方气象事业的发展,落实自治区级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 4、管理全区气象部门国有资产、计划财务、基本建设、政府集中采购、统计、房改等工作; 5、牵头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资源配置、资产和资金管理、财务监督管理等; 6、承担全区基层台站发展的总体协调工作。

二、部门领导

陆志斌    处长

蓝玉霞    副处长

王俊飞    副处长

三、联系电话

  0771-586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