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1:0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来宾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宾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来宾市文辉路398号;邮编:546100;电话:0772-4273331;电子邮箱:427333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来宾市气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安排部署,不断加强领导,规范运作,强化监督,认真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来宾市气象局配备有1名文秘人员负责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从组织上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来宾市人民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来宾市气象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对外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同时,建立健全了10项管理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为方便广大群众和业主办事,结合工作实际,来宾市气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了更新,并通过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对外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气象法》、《条例》的要求,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之外,凡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公开的内容:一是单位领导成员名单及其分工、单位概况及机构职能、单位职能科室设置及负责人联系方式、单位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二是政务服务气象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四是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互联网。通过来宾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天气信息。

  2.新闻发布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我局全年共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普遍关注的天气实况和天气趋势信息约2200条,基本实现了气象行业新闻的“第一时间、权威发布”,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康福祉及时迅捷提供信息。

  3.新闻媒体。来宾市气象局与来宾日报、来宾电视台、来宾人民广播电台等社会主流媒体紧密联系,并充分发挥当地媒体的作用,保障每日多频次、多角度、广范围地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信息。

  4.官方气象微博微信。有效利用官方气象微博微信等载体,向社会公众提供最为权威、准确、及时的天气实况、天气预报、气象预警信息,进一步强化了公共气象服务效果。

  5.其它方式。来宾市气象局制作的《来宾天气》在来宾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且本年度成功开播4套来宾市辖区各县乡镇级天气预报节目。同时,利用局大门的宣传墙向社会公众公开和利用“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及科技活动周等专题活动,集中向社会公众开展气象科普宣传;广泛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乡村大喇叭等传播平台,深入开展各种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和通俗性的气象信息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2020年,来宾市气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不存在应追究责任和未追究的情况。2020年,来宾市气象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

2.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来宾市气象局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及来宾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及时、有效的公开,但也还存在上一些不足之处: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认识不足、对相关业务知识了解不充分、公开范围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内容不健全等问题。

  2021年,来宾市气象局将继续加强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做到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及时对申请人给予答复,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及时梳理政府信息,对公开内容不健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