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0:4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气发〔2019〕123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池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8号;邮编:547000;联系电话:2107343;传真号码:2284913;微信:河池新气象;网站:http://gx.cma.gov.cn/hcs;电子邮箱:gxhcqx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河池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落实责任,增强工作透明度,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规范有序。

  (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一是将信息公开更新维护细化到科室、责任到人;二是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经局领导和有关科室进行保密审查后,才能在有关媒体上对外公开。三是及时在河池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所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数据均准确无误。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及时更新政务服务公开指南、事项名称、实施主体、审批流程、承诺时限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载体主要是河池市政府、河池市气象局门户网站、河池新气象、新浪官方微博。在公文制发时,我局在拟稿单上将“是否公开”( 对外公开、内部公开、不公开)标注到位。属于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填写《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报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予以公开,并按时按量将纸质文件交送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以方便群众查阅本局政府信息,满足不同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利用的需求,及时在河池市气象局门户网站、河池新气象、新浪官方微博公开。

  2020年河池市气象局在中国气象报、中国气象局网站报道信息22篇,广西气象局网站60篇,河池市政府门户网站2 篇,地方主流媒体7篇。共发布预警信号1410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气象信息员等发布决策气象服务信息及预警信息共计1563条,发布《气象服务信息》《重大气象信息专报》《专项气象服务》等气象服务材料1054期。在疫情蔓延期间,全市气象部门为地方党委、政府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供疫情防控专题气象服务739期,通过全市1314套气象大喇叭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宣传127.3万次,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电子显示屏等推送宣传5092次,气象短信推送2380万人次。利用 “3·23”世界气象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十月科普宣传大行动等活动推进气象科普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通过展板报、发手册、答疑问等方式宣传气象科普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0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4

24.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河池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和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长效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2021年,在自治区气象局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将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府公开办事公开等的工作质量。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公开工作更规范,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积极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气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