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9-10 05:50

  广西区气象局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以下简称《制度》)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zf.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1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586506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监察审计处、局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处等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组织编制了《自治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自治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和《广西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办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定“三级审查”的保密审查流转程序。 

  (三)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并对本局相关人员进行二次培训,加强我局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一是通过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系统报送单位简介、法规标准、专项规划、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动态、静态信息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6个大类17个小类应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40多条,发布在广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二是通过自治区政府智能通讯及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了单位简介、主要领导信息、办事指南法规标准、专项规划、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年度报告。三是抓好局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及时公开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内容。 

  (二)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按照要求,2009年我局共召开14场新闻发布会,内容涉及老百姓最关心的天气资讯等相关信息。 

  (三)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降低政府信息公开投入成本,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通过行政办公大楼电子触摸屏发布本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天气资讯等信息。 

  (四)编制并公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主动及时向自治区档案馆、自治区图书馆和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我局相关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查阅我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南、受理流程、申请表等已在广西区气象局的门户网站公开。 

  (二)我局已按要求在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依申请公开接待窗口。 

  (三)我局已按自治区物价局公布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收费标准开展工作。 

  2009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局尚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与《条例》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尚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公开内容更新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局将在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的工作中,一是不断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对主动公开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要及时如实地进行公开。二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调整充实广西气象局门户网站的内容和栏目,整合信息资源,拓展网上服务功能,扩大信息发布量和实效性;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公开监管。结合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应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公开成果。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努力打造透明型、服务型政府部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