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印发广西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气发〔2020〕72号)《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gx.cma.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玉林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169号,邮编:537000,联系电话:0775-2682488;电子邮箱:ylsqx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2022年,全市气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气象局和当地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有序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由玉林市气象局办公室承担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协调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落实各单位信息公开责任,按要求及时更新完善自治区气象局政府网站玉林子站的政务公开信息。
2.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严格履行审查程序,确保公开该公开的信息,保守该保守的秘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各类信息的主动公开,围绕重点工作,积极做好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手机短信、气象大喇叭等渠道,发布各类气象信息,扩大信息受众群体覆盖面及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交流互动等情况。
全市气象部门年内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情况进行了清查整改,目前本部门信息公开均不涉及以上信息。对微信公众号、微博进行了清理检查,杜绝“休眠”、“僵尸”账号的存在,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
本部门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及广西数字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玉林子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8条;通过玉林市、北流市、博白县、陆川县等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短信、气象大喇叭等发布各类气象信息8千余条(次)。
年内未收到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
网站互动交流情况:年内收到信件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发布,2022年按照要求,及时在网站内的玉林子网站公开机构职能、人事信息、工作动态、政务信息、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天气信息等内容,运行情况良好。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监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掌握不够透彻,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以上问题导致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大众需求,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公开的便民性、实效性有待提高。
下一步将继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机制,责任到人。
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加大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要及时公开。多渠道、多形式扩大知悉范围,提高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性。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继续强化公开意识,组织相关培训,切实提高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开工作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