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印发广西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气发〔2020〕72号)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0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玉林子站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陆川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温泉镇通政街117号,邮编:537700,联系电话:0775-7333335;电子邮箱:lcqcj7332907@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2022年,陆川县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广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玉林市气象局和陆川县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责任,坚持与全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陆川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要求,对信息公开内容做详细要求,健全完善了公开信息审核制度,要求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后发布;三是抓好信息公开执行。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交流互动等情况。
陆川县气象局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严格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对涉及百姓出行的相关政策、通知公示整理和规范,及时通过网站、新媒体平台进行发布。
我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及广西数字一体化平台、政务大厅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政府网站玉林子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部门动态23条。陆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条,政府政务大厅窗口办理事项公示共7条,天气短信发布168条,气象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气象大喇叭等同步发布天气信息533条(次)。
年内未收到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
互动交流情况:年内收到信件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和陆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及时在网站上公开机构职能、人事信息、工作动态、政务信息、行政执法、天气信息、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等内容,运行情况良好。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2022年,我局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监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二是规范性文件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人员培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
在2023年里,我局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改存在主要问题,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机制及措施,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各项气象保障服务、气象改革、气象现代化建设及气象法治工作中,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新渠道,同时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培养,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动陆川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