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Q/GXQXZF001-2017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于2023年4月25日至5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
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
二、抽查内容
1.雷电防护装置现场检查;
2.雷电防护装置年度安全检测情况;
3.是否建立雷电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等;
4.是否安排专人负责防雷安全生产工作,建立防雷安全工作材料档案。
三、抽取比例(数量)和方式
拟于2023年4月14日进行随机摇号,抽取抽查对象单位和检查人员:
1.抽查对象按名库录的5%的比例随机摇号抽取。
2.检查人员从本县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分类名录库中随机摇号抽取6人。
四、抽查时间
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25日
五、相关要求
(一)需提供的材料
1.最新《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
2.防雷安全相关制度、机制、预案,《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和《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书》。
(二)需在场的人员
1.法定代表人(若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到场,应委托负责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到场);
2.涉及检查内容的具体工作人员。
(三)其他
请贵单位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拒绝接受检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梧州市气象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