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柳州市气象局联合市教育局印发《柳州市教育系统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建立共同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应急响应体系,保障全市各中小学(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师生生命安全。

实施细则以全市气象部门发布的包括但不限于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以下统称气象高级别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停课标准、停课安排、应急响应、保障措施五大部分,明确了在面对极端天气情况下,气象部门、教育部门、学校“三方”的工作职责、防范措施、响应措施、联动方式等,全面形成局、校、家有效联动、共同防范和应对新格局。

实施细则要求,气象教育两部门要建立气象高级别预警信号停课安排工作合作机制和联系人制度,教育部门和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络工作,实施双人负责备份制,由教育部门向同级气象部门提供联系方式并于每年3月1日前进行更新确认,保持动态更新;每年3月底前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不断总结存在问题,完善合作机制,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工作高效运行。(文/周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