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钦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钦州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
该《办法》共12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强化监测预警能力、完善风险评估制度、规范防护装置管理等,同时增加了涉及平陆运河沿线、临港产业园区防雷安全管理的条款,体现地方特色。该《办法》出台后,将成为广西首部市级防御雷电灾害的专项政府规章,为推动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特别是提升防雷安全监管效能提供了重要的法治支撑和实践经验。(文/李灿)
6月1日,钦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钦州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
该《办法》共12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强化监测预警能力、完善风险评估制度、规范防护装置管理等,同时增加了涉及平陆运河沿线、临港产业园区防雷安全管理的条款,体现地方特色。该《办法》出台后,将成为广西首部市级防御雷电灾害的专项政府规章,为推动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特别是提升防雷安全监管效能提供了重要的法治支撑和实践经验。(文/李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