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气象局出台《气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两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气象社会管理行为。

《清单》明确了五种轻微违法行为,即从事气象信息服务逾期未备案,开展气象探测活动未按规定备案或未按规定汇交探测资料,传播气象预报等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信息、不按规定及时更新、不注明发布单位名称和发布时间等行为,以及每项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的适用条件。《清单》的实施可以督促、帮助市场主体自觉纠正违法行为,是落实自治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办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当前防雷安全监管中发现检测机构从事检测活动不规范,检测质量合格率偏低,甚至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专门出台的防雷安全监管配套措施。《办法》建立了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从业信息登记制度、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对象事前登记和事中监督检查制度,规范了检测报告制作、归集和溯源,强化对防雷检测市场主体从业行为的控制和引导,方便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查询和监督监管。同时,《办法》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关于资质延续、信息变更、资质注销等规定进一步细化,更具操作性,将“行政执法三制度”的要求融入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检查行为,确保监管公平公正。(文/陈晓霖 陈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