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和林业局联合印发《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率指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气象部门职责,要求在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有效应对污染过程中配合做好空气质量预报预警。

《方案》中明确,要强化自治区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自治区气象局要加强与生态环境厅会商研判,分析空气质量趋势,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和趋势研判,为区域空气污染预警和保障措施落实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全区各设区市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各市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要加大合作力度,及时分析研判预测空气环境质量,为本市应对污染天气过程提供技术支撑。(文/黄姿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