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解读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意见

  12月23日,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和落实政府相关部门防雷安全管理责任,切实采取措施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减轻企业负担,推进防雷改革。 

  《意见》明确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整合、防雷单位资质许可清理、强化防雷安全监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内容。一是整合部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将全区各级气象部门原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监督和工程竣工备案,统一由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监管。二是全区各级气象部门做好与房城乡建设部门、与防雷管理各专业部门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交接工作,与住全区各级气象、住房城乡建设、防雷管理各专业部门要将建设工程涉及防雷管理环节纳入政务服务电子平台,优化审批流程。三是清理规范防雷单位资质许可。取消全区各级气象部门自治区气象部门对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的设计、施工,可由取得相应建筑工程、防雷管理各专业部门专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承担。四是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全区各级政府要继续依法履行防雷监管职责,落实雷电灾害防御责任,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五是加强防雷安全管理的协调配合,建立自治区、市级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协调会议制度,加强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文/韩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