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气象预报信息中,除了提到暴雨影响地区的过程累计雨量较大外,还特别指出局地伴有短时强降雨。 

  那么,究竟怎样的降水过程可以定义为“短时强降雨”?短时强降雨对于公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大吗? 

  小时降雨量超过20毫米为“充分条件” 

  中央气象台高级工程师樊利强告诉记者,从气象标准上看,一般情况下,当小时降雨量超过20毫米且伴有雷电活动时,可以判定为短时强降雨。 

  目前,在气象预报业务中,预报员会以小时雨强20毫米至30毫米、30毫米至50毫米、50毫米至80毫米及80毫米以上为标准,分类予以关注;但在公众预报服务中,当小时雨强超过20毫米这一最低标准时,气象部门就会提请相关区域进行关注,并就可能的极值雨强对公众进行提醒。 

  气象部门通常把短时强降雨看作强对流天气的一种,因为其大多属于对流性降雨。 

  对流性降水是由于对流运动而产生的,在水汽条件、大气的不稳定条件比较适合时,遇到如低层切变线、低压、气旋等对流触发机制,就会发展起来。通俗的理解是,近地面层空气受热或高层空气强烈降温,促使低层空气上升,水汽冷却凝结,形成积雨云。由于冰晶和水滴共存,积雨云的垂直厚度和水汽含量特别大,气流升降十分强烈,可达20米/秒至30米/秒,云中带有电荷。所以,积雨云常发展成强对流天气,并伴随剧烈的天气现象,如短时强降水,甚至雷暴大风或冰雹等。 

  夏季对流一般出现在午后。随着太阳升起,近地面气温升高,积雨云逐渐形成并迅速发展,越积越厚。到了午后,积雨云汹涌澎湃,天气闷热难熬,大风掠过,雷电交加,暴雨倾盆。从地域上看,对流性的短时强降雨在低纬度地区比较常见;在中高纬度地区,短时强降雨主要出现在夏半年,冬半年则相对少见。 

  目前,对于短时强降雨的定义也在不断完善当中。气象专家发现,台风带来的降水过程,往往小时雨强惊人,致灾影响较大,同样符合短时强降雨的一些特征,但往往并未伴有雷电现象。   

  短时强降雨的“公众感受”更强烈 

  樊利强表示:“一般情况下,公众对短时强降雨的感受更为明显,其对生产生活的影响也比较大。” 

  比如,2016年6月13日傍晚,北京迎来入汛以来最强的一次降水过程,从12小时的累计雨量来看,京城部分站点已达到暴雨级别,但不少网友却认为“雨并不大”。 

  而在6月10日的降水过程累计雨量虽然稍逊,但胜在集中,当天午后时分,城区天空暗如黑夜,片刻间骤雨倾盆,14处路段出现积水,人们对降雨的感受更为真切。 

  记者了解到,在气象标准中,判定降水级别主要参考累计雨量。以暴雨量级为例,要求6小时累计雨量为25毫米至59.9毫米,或12小时累计雨量为30毫米至69.9毫米,或24小时累计雨量为50毫米至99.9毫米。 

  这就意味着,假如降雨过程持续24小时,且雨强分布平均,每个小时只需降雨2毫米至3毫米,便能判定为暴雨;而如果某一小时降下20毫米降水,符合短时强降雨标准,但之后5小时降水小于10毫米,却不会认定为“暴雨”。尽管这些“假设理论情况”其实并不常见,但在很多情况下,一次暴雨过程与一次短时强降雨,确实会给公众带来截然不同的“观感”。 

  而在加重排水系统负荷、引发城市积涝,以及诱发山洪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等方面,短时强降雨的影响也更为明显。   

  短时强降雨预报预警备受重视 

  樊利强表示,评价短时强降雨的致灾性,要考虑地形条件、地质状况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同。南方地区水系发达,城市蓄水、排水能力较好,小时雨强达20毫米至30毫米的短时强降雨对城市运行影响不大,公众也习以为常;但同样强度的短时强降雨若出现在北方一些城市,却可能造成较大影响。因此,近年来,气象部门对短时强降雨的预报预警工作愈加重视。 

  那么,为何气象部门没有专门针对短时强降雨设定预警信号呢?一方面,现有的强对流天气预警、暴雨预警,其内容涵盖了对短时强降雨的提醒;另一方面,短时强降雨天气往往伴随大到暴雨过程,与暴雨预警有一定的重叠;此外,中央气象台发布预警往往针对的是大范围的区域性过程,而当发生的强对流范围尺度较小时,一般是由当地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的相关预警服务信息,这一点需要公众留意。 

  樊利强指出,针对短时强降雨的预报预警服务工作,目前气象部门仍在进行细化钻研。气象部门有望为公众提供更为精确、针对性更强、影响预估更详细的短时强降雨预报服务。 (文/段昊书 张立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