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和自治区气象局要求,确保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21年组织气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时间:20213月到12月。

二、工作任务

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责清单,依据《柳州市气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内容、抽查标准和要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时间安排等。

三、随机抽查方式

(一)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是指按照监管对象类型、性质、组织架构、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

(二)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对象,气象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四、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一)每年抽查1次,每次抽查各类抽查对象比例不超总数的5%,不少于1家;

(二)对被投诉、举报的,可随时进行检查。

五、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柳州市气象局政务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六、建全“双随机”抽查机制

气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除有投诉或举报外,均需通过摇号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两名执法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由政策法规科统筹安排全市气象部门随机抽查相关工作,纪检组全程监督。


附件:柳州市气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