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气象局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全市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升放气球管理办法》要求,为切实加强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主体责任,现就开展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事项
对防雷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开展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升放气球安全巡查。
二、检查时间
2024年9月27日至10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一)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企业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和竣工验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企业是否明确防雷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防雷安全检查考核制度;企业是否建立防雷安全管理档案;企业是否开展防雷安全人员教育培训;企业从业人员是否具备防雷相应的基本知识;企业是否编制雷电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二)防雷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雷电防护装置;雷电防护装置是否按国家标准设计并且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是否经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审核合格;雷电防护装置是否经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三)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情况
企业是否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机构开展防雷安全检测;企业是否对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检测点位是否缩水、数据是否真实、资质情况是否匹配、有无配合检测机构弄虚作假、伪造记录等;企业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或是否存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四)升放气球活动审批与安全管理情况
升放气球单位是否具备升放气球资质;升放气球活动是否经过气象主管机构审批;升放气球现场是否有专人值守。
附件:抽查对象名单
贺州市气象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