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气象局:

2019年,桂林市气象局在广西区气象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面推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根据《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气办发〔2019〕23号)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气象法治建设主要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

依法履行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职能,不断提升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编制基本公共气象服务项目清单,实现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依法建立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和以预警为先导的灾害应急响应制度,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权威、传播顺畅和应对有效;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依法保障气象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依法推进多元化、多渠道气象服务供给;积极推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推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提高全民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气象部门的社会管理职能,全年尽职尽责不间断的进行市区范围内施放气球活动监督巡查工作。在4月至5月间对市辖区范围内63家易燃易爆场所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共发出整改意见书3份,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10月分别对建设单位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情况、施放气球单位工作情况开展了行政检查,发出整改意见书2份,并督促其完成整改。11月底组织开展了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调整事中事后监管内容,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3.深化“放管服”、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将“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向深入。11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取消15项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和障碍性设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一个窗口办理、网上办理、规范办理,提升气象行政审批的效率和质量。及时修订完善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工作细则,并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对外公布。

(二)健全完善气象法规制度体系

1.推进气象立法进程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做好气象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强气象立法项目的顶层设计和前瞻性研究,积极推进地方气象立法步伐。我局已向市司法局申请市政府2020年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计划中的立法调研项目,并通过审议。有了法律的指引与保障,开展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将更顺利,从而更有效的改善气象探测环境。

2.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我局认真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程序要求,依法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

3.加强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建设

2019年制定印发《桂林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桂林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桂林市气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桂林气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对1994年《气象条例》颁布实施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市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外公布了现行继续有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根据桂林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和桂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积极推进落实“网上超市”、“先照后证”、“简易办”、“一网通办”等减证便民服务工作,以切实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服务对象为目的,确保办事人员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推进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桂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认真制定并执行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依法审查、能办即办,让企业和办事群众申报“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并在网上公示办事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方便申请人快速了解相关流程。

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全年共作出防雷设计审核5件、防雷竣工验收44件、勘察审批施放氢气球92件行政许可决定,群众满意度高;积极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纠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圆满完成了我局“一服务两公开”中的政务服务工作和部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建立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体制。

2.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

2019年,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气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气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气发〔2019〕127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做好执法责任主体、信息类型、具体内容、标准与格式、载体形式等要素公示工作。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程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并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网站公示。对重大执法决定,要严格落实法制审核程序,未经内部法制审核,不得作出执法决定。这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3.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

2019年10月,我局修定了《桂林市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和《桂林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10月底至11初在广西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调整了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人员库,并对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和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在实际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实行随机抽查,严格执法检查,并公示随机抽查结果。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气象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配套制度,细化自由裁量权标准。落实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气象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案卷评查、评议考核、错案追究等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气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在行政处罚工作中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24字”办案方针作为处理气象违法案件的准则,全年规范执法,处理行政处罚案件立案2件,结案10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件。

(四)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

依法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将气象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2.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

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制定行政权力内部控制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健全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公众与舆论监督、上级对下级的层级监督、监察审计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严惩渎职失职行为。

3.推行气象政务公开

一是不断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网站、桂林市气象局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在桂林市气象局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法律法规、政府公文、政策解读等内容。做好了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广西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平台的使用工作,积极推进了广西“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应用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

二是做到在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信用中国(广西)、中国气象局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平台等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促进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三是向社会公开并及时更新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指导多个防雷重点单位建立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源头避免灾害的发生;认真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在桂林市气象局门户网站、桂林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广西协同监管平台公示了行政执法信息450余条。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资源,加大气象法规标准的宣传力度,注重应用新媒体新技术,推进气象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法治建设先进经验,全面提升全社会气象法治观念,逐步形成与气象法治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2.处理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举证责任,按规定提供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并依法遵循行政调解制度,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19年3月我局在叠彩区人民法院出庭应诉桂林某中药公司对我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取得全自治区首例气象探测环境类诉讼案的胜利。

(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大力开展气象普法宣传

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良好执法形象,6月组织制作《宪法与我》宪法公益宣传片;以“3.23”世界气象日、“5.12”减灾防灾日等特殊时期为契机,通过微信、微博、网站等多媒体平台和线下现场咨询的形式宣传《宪法》、《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等气象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每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气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增强了全社会遵守、执行气象法律法规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领导高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加强对气象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气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3.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

在保证正确依法行政的同时,也将执法技能的学习纳入到工作任务中,加强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提高气象行政执法人员素质。2019年9月,市局组织4名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续职考试,并顺利取得执法证;10月,组织75名气象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执法人员学习考试平台参加了规范性文件知识培训考试。11月至12月,组织全局职工参加2019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加强气象局内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学习。

二、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虽然2019年桂林市气象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执法机构不健全,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有待于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有待于规范,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有待于深化,依法行政能力有待于提高。

三、关于未来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                  

1.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

2.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和自治区气象局于2019年底制定的《广西气象部门执法行为规范用语指引》等行政执法配套制度。

3.开展防雷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和施放气球巡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4.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教育和气象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干部职工意识,提升法治人员业务素质,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5.继续深化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为我市营商环境的改善做贡献。

6.做好气象立法调研,按照市人大、市政府、市司法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做好气象立法调研,找到解决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难的办法。

7.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桂林市气象局

                                   2020年2月27日